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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急救医疗中心2023年办事公开工作年度计划

发布时间:2023年02月03日 来源:南宁急救医疗中心

南宁急救医疗中心2023年办事公开工作年度计划

 

   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,2023年南宁急救医疗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继续贯彻执行《办事信息公开条例》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规范、高效、便民、廉政、勤政的基本要求,坚持依法公开、公平公正、讲求实效、明确责任、强化监督的原则,不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,切实增强办事信息公开实效,推动中心发展。现将中心2023年办事公开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,提高思想认识

   采取多种形式,组织中心班子和中层进行学习办事公开条例的相关问题。通过宣传展板、专题学习会等形式,营造宣传氛围,确保宣传质量。组织中心管理人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)、《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(长)务公开指导意见》文件,通过专题会议、OA、办公QQ群、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学习,通过学习充分认识推行办事信息公开在加快中心改革、优化中心院前服务体系及加强中心办事监督制约的重要意义,从而强化责任落实,提高工作效率,密切中心和人民群众的联系,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监督权。

二、坚持“底线”原则,认真落实办事公开制度

坚持“公开是原则,不公开是例外”原则,认真执行国家、自治区、南宁市办事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中心自身特点,在救护车上、中心官网、公众微信号等主动公开便民措施、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、业务办理工作流程等,做到全面和准确地发布信息,同时不断提高公开效率,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和更新。

三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,不断健全工作机制

进一步加强中心办事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,并及时调整办事公开机构,增加专职工作人员,加强办事公开工作力量,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理工作机制,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,努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,提高公众参与程度。

四、确定办事公开具体内容

重点公开与单位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、项目建设、设备购置招标、人事任免等与职工权益相关的重要事项情况。

   (一)公开医疗服务信息。定期向社会公示服务数量、质量、价格、服务投诉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内容。

   (二)公开收费情况。严格执行和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,一切财务收支均由单位财务统一管理。

   (三)公开服务质量内容。不断改善服务流程和服务模式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。

   (四)公开耗材、设备等物资招投标采购情况。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公开中心管理规定和执行情况。

   (五)公开医德医风考核情况和行风评议情况。公开单位、科室和卫生技术人员医德医风考核情况和满意度调查情况;公开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和评议办法;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处理意见,召开行风评议大会,公开行风评议结果,广泛吸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(六)公开组织、人事工作。包括干部选拔、轮岗的任前的公示;管人、管财、管物等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、任用、轮岗和交流的规定;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晋升、申报(推荐)、民主测评;行政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、进修、出国;违规违纪处理结果等。

五、严格审核公开信息,及时准确公开热点问题

凡需公开的事项,由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,相关人员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资料,经单位领导审核后(包括保密安全审查),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要及时作出答复,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同时将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公开,提供投诉电话和意见箱方便群众进行监督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南宁急救医疗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2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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